生成式AI依托“深度学习”“大规模数据训练”“模拟人类创作逻辑”等核心技术特点,正深刻重塑各行业生态格局。在此背景下,法治教育体系亟需革新,要统筹把握三组关键关系,以适应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法律实践的新趋势,系统推进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的培养。
知识传授与能力塑造
传统法学教学以法条诠释、判例归纳与教义学理论为核心范式,注重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逻辑自洽性,在AI技术尚未介入、法律变革呈渐进式演进的年代,始终保持着高度适应性。然而,随着生成式AI的广泛应用,法律文本分析、相似案例检索、合规建议生成等工作已逐步实现智能化,传统上依赖法律人经验积累的认知判断过程,正在经历技术驱动的范式重构。这一变革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的法律从业者不仅需要扎实的“知法”(规范认知)能力,更需具备“用法”(法律科技的运用)、“析法”(复杂事实的分析)、“断法”(价值衡量的判断)能力,从而形成应对AI时代法律挑战的复合型素养。
基于此,法学教育亟须从重知识的传授转向重能力的塑造,实现教学重心的根本转变:一是注重课程体系重构,从“单一法律知识”转向“法律+科技”复合培养;二是注重能力培养升级,从“知识记忆”转向“高阶认知+技术协同”;三是注重教学模式创新,从“理论讲授”转向“模拟实战+智能辅助”;四是注重评估体系优化,从“应试考核”转向“能力导向”。
展开剩余72%学科内涵与跨界融合
生成式AI正在挑战传统法学学科的认知边界,推动法学研究从封闭自洽的体系走向开放协同的范式。这一变革要求法学教育突破学科壁垒,构建“法学+X”式的交叉融合生态,通过跨学科协同创新,培养兼具法律专业素养与跨界整合能力的新时代法治人才。有效处理法学学科内涵与跨界融合的关系,关键要在坚守法学基本理论与规范体系的基础上,主动拥抱技术、人文、社会等多元领域,实现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拓展的有机统一。
首先,应重新审视法学的学科内核。在应对算法治理、数据确权、平台归责等人工智能时代的制度性挑战时,法学应当秉持其特有的规范品格和价值理性,既要直面技术变革带来的制度挑战,又要避免陷入技术决定论的窠臼。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立足法教义学传统,通过法律解释技术的创新运用,增强既有理论体系对新兴问题的解释力;另一方面要推动法学基础理论的创造性转化,在保持规范体系自洽性的同时,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的法律规制框架。
其次,应当构建以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契合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的新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渗透到制造、金融、医疗、交通等核心领域,传统法学教育中“重理论、轻技术、弱实践”的培养模式已难以支撑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需求。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紧贴AI赋能下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法律教育从封闭式、灌输式向开放性、场景化转变。一方面,应加强与科技企业、行业协会的协同,设置聚焦算法歧视、数据合规等问题的交叉课程与实训模块,提升学生的技术理解与问题解决能力;另一方面,应建设“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大数据”等复合专业方向,引导法学生在熟悉法律规范的同时掌握AI基础原理与应用边界,真正实现“以法促技、以技辅法”的双向赋能。
制度规范与技术演进
AI技术迭代迅速,往往走在法律制度回应之前,形成“技术先行、规则滞后”的常态。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要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法学教育应跳出对既有规范的机械讲授,着力培养学生理解制度形成逻辑、识别制度空白与风险的能力,引导其具备参与规则设计、推动制度革新的意识与素养,在动态演进的技术语境中提升法治回应的前瞻性与有效性。
强化学生对技术演进逻辑的理解与前瞻判断能力。面对生成式AI带来的伦理风险、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新问题,仅依赖既有法律条文显然不够。高校应在课程体系中融入科技社会学、技术伦理、前沿产业研究等内容,帮助学生识别技术发展的潜在影响与制度挑战,增强其从法律角度预判和应对新技术的能力。
加强规则动态生成机制的教学引导。制度并非静态存在,而是社会技术变迁中的动态回应。法学教育应引导学生理解规则如何在多元利益博弈中产生与演化,认识技术标准、行业规约、软法机制在当代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可以通过模拟立法、情境立规、政策建议撰写等教学实践,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制度建构能力。
注重培养学生在复杂治理场景中的制度协同能力。技术治理往往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多重制度框架与多元主体的互动协作,法学人才需要具备跨领域沟通与制度整合的能力。可通过设立“法律+治理科技”实践项目或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参与AI监管、平台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真实问题研究,提升其在动态演进中平衡效率与正义、创新与规范的综合判断力。
人工智能时代呼唤新型法治人才,也倒逼法学教育体系的深度变革。唯有在理念上与时俱进,在体系上系统革新,在方法上积极转型,才能回应技术快速演进对法治能力的新挑战。未来的法治人才,既要具备坚实的法学基础,又要敢于面对技术浪潮中的不确定性,在价值坚守与技术理性之间找准定位,真正成为引领智能时代规则重塑与法治变革的中坚力量。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发布于:上海市